一是有博主曝光在河南安阳妇幼保健院一更衣室内发现隐藏头,相关违法行为人被警方行政拘留;一是东莞一羽毛球馆公共浴室排风扇口处被偷安了摄像头,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排查中。
关于摄像头,人们早已不陌生。很长时间以来,“头”无孔不入,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及公共场所摄像头,出售破解软件,传授技术,供客户“偷窥”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,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。有专家直言,“这些视频的购买者众多且可以重复售卖,是‘一本万利’的买卖,甚至有不法团队一个月能获利数十万元”。从酒店宾馆的“重灾区”到如今更衣室、公共浴室的“沦陷”,实在很难不让人担忧——如何才能躲得过窥私的摄像头?
坚决遏制摄像头入侵隐私空间,“躲”不如“治”,不能把反寄希望于人们自己拥有“反侦察能力”、随时保持警惕,必须用法律手段全面加强对网络犯罪的防范和打击。
对于摄像头行为,我国刑法、民法典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责任规定,尤其需要注意的是,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,“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”。也就是说,从销售到使用相关器材设备进行,都涉嫌违法。
近年来,为了遏制黑产的蔓延,公安部门持续开展“净网”系列专项行动,依法严打非法生产、安装、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窥违法犯罪。当然,有律师指出,违法成本低是现象无法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。从现实来看,多数案件只能作出治安处罚决定,处罚较轻,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。
在摄像头犯罪已经形成产业链的背景下,需要法律、监管、企业和网络平台共同努力、综合治理,提升公众安全感。进一步加重对行为的处罚力度,完善法律细则减少行为界定模糊地带;强化酒店、商场等涉及个人隐私场所的管理责任;不断升级技术手段,加强平台审核力度,及时屏蔽和下架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关键词及产品,减少用户信息被入侵和窃取的风险等等。
公民个人隐私,不该是不法分子满足窥私欲的素材;摄像头,更不该是“一本万利”的买卖!